申请人郭婧琳、李志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临江花园)三组团3幢第1-3层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郭婧琳、李志安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魏思部、徐明霞,魏思部、徐明霞买卖转移给郭婧琳、李志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郭婧琳、李志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5021、201330502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郭婧琳、李志安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魏思部、徐明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