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4)曲靖市第0058号

2024-02-22 10:46: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执恢103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黄剑麟名下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煦苑)3幢1单元第6层1-6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104495,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字第8560号、地号:532201000-006-025-001S003010601)的不动产登记在申请人徐靖良名下。因黄剑麟证号为2016104495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85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