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曲靖市第0049号

2024-02-05 10:19:0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魏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与麒麟北路交汇处(麒麟商业广场)1幢第2层009号商铺,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5GB00001F00010197,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448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薇

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