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4)曲靖市第0045号

2024-02-05 10:17:2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浦红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11幢第7层4-7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浦红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官兴、李萍买卖转移给浦红玲。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浦红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300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官兴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8364号)。现浦红玲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官兴、李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