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余明杨、刘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铁路小区)45幢第2层1-2-3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9GB00003F00450007,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984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明杨、刘玮
2024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