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021号

2024-01-30 14:43:0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范立青、朱吉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幸福小区福顺园407幢第2.3层B-2.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范立青、朱吉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售给王银泉,王银泉买卖转移给范立青、朱吉仙。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范立青、朱吉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14463、201411446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范立青、朱吉仙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银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