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曲靖市第0004号

2024-01-10 16:08:1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马志芳、陆治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路(金城佳园)1幢第4层1-40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2023GB00001F00010045,证号为云(2020)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159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志芳、陆治苹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