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积极落实云南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领域“暖心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真正让诚信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硬通货”,持续为投标企业节支减负。
曲靖市按照《云南省 2024 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继续执行投标保证金减免降幅不低于50%的政策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缓解资金压力,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和持续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截至10月底,曲靖持续落实降低企业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12.87亿元,降幅达73.72%;落实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取消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费,为投标企业节约交易成本4699.14万元,使用保函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5875笔,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5.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