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2023-08-04 17:18:52   来源:曲靖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近日,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局会同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有关领域专家,对8月份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

综合分析认为:预计2023年8月份,我市月平均气温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为正常。降水方面,我市东部降水量与历年(30年平均值)同期相比略偏多,其余地区接近常年为正常,本月预计主要有4次降水天气过程,其中:8月1~3日全市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8月7~9日全市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8月16~18日全市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8月25~27日全市多云有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局地强对流天气过程较多,易发生雷电、大风、冰雹、单点性暴雨、大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需防范强对流天气对城市运行、乡村安全、交通运输和农业生产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应注意加强防范短时强降水引发城乡洪涝和山洪地质等灾害。

一、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形势预测。8月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易发区有会泽县-沾益区德泽一带,宣威市东北、东部-富源县-罗平县北、西北部一带。尤其是陡坡陡崖下、沟口、沟边、谷地内的村镇居民区危险性大,公路(铁路)沿线、水电开发建设区、矿山开采区等人为活动较强烈的地段,属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较大的县(市、区)有会泽县、宣威市、富源县。

(二)水旱灾害形势预测。结合前期主要江河来水及后期降水预测,预计8月份曲靖市主要江河来水整体正常至偏多的可能性较大,主要江河均有明显涨水过程,但出现超警戒水位的可能性不大。汛期局地性强降雨时有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偏重发生,水旱灾害防御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汛风险较大。

(三)林草灾害形势预测。受气候干旱影响,灾害性天气频发,林分结构不合理,森林健康状况欠佳,林木自身抵御病虫害的能力较差,利于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森林资源和新造林面积增加,特别是纯林面积和园林树种的增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诱因增多。加之经济和贸易活动日益频繁,物流激增,使检疫检验工作难度加大,有害生物入侵传播扩散的风险成倍增加。

(四)道路交通灾害形势预测。目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单点性、区域性强降水发生频率较高,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在建项目、道路运输、路网保通带来较大应对压力。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增高。全市在建公路多处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施工环境恶劣,且在建高速公路桥隧比高,隧道工程面临断层塌方、突泥涌水、软岩变形、有毒气体等多重风险,进入汛期后,突泥涌水、坍塌等事故风险增高。暑期运输安全风险加大。道路运输市场开放度高、总量大、“门槛”低,从业人员众多、安全素养参差不齐,车辆安全水平总体不高,交通环境复杂,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较高;随着旅游出行、走亲访友、学生返校等高峰到来,旅游包车风险增大,部分车辆、驾驶员长期高负荷运转,极易出现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运行”、非法运营等问题显著,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路网保通压力增大。

(五)农作物灾害形势预测。近期,降水增多,要注意防范洪涝灾害,田地积水,土壤透气性差,易发根死叶烂,受涝作物长势差,同时,部分县区仍有可能会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需防范夏秋季“伏旱”对农业生产有不利影响;要加强防范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玉米白斑病、马铃薯晚疫病等病虫害。

(六)地震灾害形势预测。目前,曲靖市地震监测资料前兆异常不突出,小震活动水平正常,近期发生5.0级以上地震可能性不大,但存在发生3-4级强有感地震可能。昭通市内存在部分背景性异常,未来不排除发生5-6级地震的可能,可能对我市造成影响。

二、对策及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防灾减灾责任。要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和基层属地防范应对责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落实岗位责任,畅通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到相关部门和基层一线,确保防汛责任不空转、工作不断档。

(二)要突出防范重点,抓细抓实各项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细落实、严格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对已部署的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再检视、再排查、再督办。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库、河流岸线等区域,重点关注沟口谷地、高陡边坡等风险区,特别加强施工营地、涉水路桥、旅游景区等场所流动人员的管理,严防次生灾害。要聚焦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切坡修路和建房、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沿线、低洼积水点、城市内涝区、危旧房屋、临时工棚、库塘河道沟渠隐患点等重点部位,把隐患排查整改贯穿防汛全过程,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坚决抓好隐患整改销号和度汛措施落实。

(三)要精准研判预警,果断转移避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监测雨水情发展,健全完善“1262”精准预报和预警响应联动机制,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和夜间巡查,在强降雨期间和降雨停止后一段时间内安排专人核查,完善群测群防措施,做到自然灾害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全面排查辖区“老、弱、病、残”人员、留守儿童、外来人员、风险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等重点人员,摸清底子,建立台账,落实转移包保责任人,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组织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要做足充分准备,强化应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安全防护、高效救援,确保险情处置、解困救助等工作及时开展,同时,跟进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保障,及时调运防汛救灾物资、下拨救灾资金,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净水、有病能及时医治。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确保遇有突发险情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