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开展2023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2023-11-09 21:24:00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曲靖市高度重视,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及时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于2023年8月3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曲市监办发〔2023〕46 号),全面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清理工作。

一、工作概况

曲靖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2年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2022年8月1日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印发了曲靖市《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27条措施》(曲办通 〔2023〕27号)文件,整合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职能职责,印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公平竞争委员会的通知》(曲政办函〔2023〕64 号)文件,成立市人民政府牵头的曲靖市公平竞争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委员会主任,将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26家成员单位调整充实为44家,强化准入监管、行业监管、安全审查、竞争监管的统筹协调与部门协作,结合《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我省共享单车市场企业难“共享”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内部审查机制建设、政策措施审查,以及政策措施抽查、举报处理和回应、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整改,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结合国家反垄断局公布的相关案例,“举一反三”对照查排问题,开展公平竞争自查自纠工作;全力配合省级部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各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指导性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公平竞争的自我审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方案和近期举措分工方案,开展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继续推进公平竞争重大政策落实。

截至目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制定了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相关落实措施,成立公平竞争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调整整合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委员会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公平竞争委员会有关工作安排;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织协调专家咨询组开展工作,为委员会研究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全市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依托,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20余次、业务培训会22次。

二、强化主体责任

紧紧围绕《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要求,主动紧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完善审查机制、对标自查清理”的原则,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完善审查机制。依照《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刚性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了《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制度》、《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机制》、《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制度》、《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度》、《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等制度,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

(二)督促指导,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以来全市共清理存量政策文件6357件(市级1822件、县级4535件),审查增量政策文件3652件(市级487件、县级3165件)。通过审查,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文件32件,其中修订政策文件13件,废止政策文件19件。组织市直20家单位、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36家单位,接受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2次。按照《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实整改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通知》要求,完成涉嫌行政垄断政策文件整改6件,其中废止5件,修改1件。2023年按照《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33号)的清理范围和清理重点的要求,我市公平竞争委员会组织各级各部门清理本级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1064件(其中:市级146件、县级918件),通过审查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文件20件,其中修订政策文件7件,废止政策文件13件。完成省市场监管局委托调查核实涉嫌垄断线索1条,核查涉嫌垄断线索1件。

(三)督促检查,持续对标自查清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围绕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整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我省共享单车市场企业难“共享”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认领、深刻反思,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曲靖市共享单车市场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指出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复查《关于促进曲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并于2022年9月3日由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共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关于促进曲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时停止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一部门于2020年制定印发的《关于促进曲靖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制定印发《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自纠,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内部审查机制建设、政策措施审查,以及政策措施抽查、举报处理和回应、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