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迎接省对州市开展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工作会议
9月4日,为做好迎接省级督查准备工作,专项工作组组织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召开迎接省对州市开展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从思想认识上、目标任务上、具体措施上、组织保障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以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坚强的保障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在省级督查中取得好成绩。
二、召开全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三季度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
9月4日—8日,专项工作组组长马国庆副书记、副组长陈副市长率队到浙江考察学习,并研究制定了《曲靖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9月26日,召开全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动员部署会暨2023年三季度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主要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部署开展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专项工作组把脱贫群众增收作为重点任务,成立重点群体增收工作专班聚焦2022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收入下降的重点脱贫对象等重点群体,适时调度,定期分析重点群体收入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举措。一是实施“三个一”帮扶措施。制定万元以下脱贫人口“一户一台账”“一人一措施”“一对一包保”帮扶措施,按户按人建档立卡、精准施策,综合运用产业、就业、社会保障兜底等帮扶措施,全力推进脱贫人口增收。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0974元,比上年同期增21.16%。从收入结构看,全市工资性收入8224元,同比上年增25.28%、占比74.9%;生产经营性纯收入147.元,同比上年增7.43%、占比13.4%,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有望实现全年目标。二是实施“五个一批”帮扶措施。聚焦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4块收入,采取“五个一批”精准帮扶措施,其中,通过稳岗就业一批带动38.59万人脱贫劳动力,通过产业发展一批通过“双绑”利益联结带动16.3万人,通过乡村旅游拉动一批带动3.3万脱贫人口,通过资产收益联动一批带动3.4万人脱贫人口,通过低保救助保障一批带动20.2万人脱贫人口。三是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促进农民增收试点工作方案,将陆良县列为整县试点县,其他8县(市、区)分别确定1个乡镇、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个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试点,总结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联合体+”“社会化服务+”“农创+”“大市场+小微商”和“股金+租金+薪金”6种联农带农模式,积极探索符合曲靖实际的“产业发展、主体壮大、农民增收”共赢发展新路子,各地试点成效明显,罗平板桥“资源盘活型”等4个典型案例获省级推介,会泽娜姑白雾村抓产业促增收经验做法受到省委王宁书记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