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对现有限制类企业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相关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改造升级。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今年以来,在指导县(市、区)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产业项目进行备案时,未出现另设门槛等情况。
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按照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坚持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按照全链打造、园区聚集、龙头带动、亲清共赢思路,加快构建以“3+6+2”产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工作中,坚持把市场主体培育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业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投资新能源电池、硅光伏、铝精深加工、有机硅新材料、稀贵和液态金属、高端钢材深加工、高端精细化工、劳动密集型装备制造业、高端食品和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通过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培育并重,形成梯次推进的产业组织体系。把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库统一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中央资金、省级各类基金及政府补助资金。在招投标、用地计划、投融资等方面,切实做到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先后2次组织民营企业建设项目申报产业类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并于2022年4月组织14家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
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抓好《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和《2023年度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任务清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在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曲靖市创新创业平台不断壮大,其中,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5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民营企业聚集的作用,加速引导行业产业要素资源向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进一步完善下游产业链,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特精”的发展道路,推动产业链上的不同企业及资源关联聚集,以民营企业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工业项目开展绿色低碳、智能化升级等改造,先后2批次向省发改委推送储备5个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