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2023-06-29 15:43:00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总局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信息公示要求,按照谁组织谁公示的原则,对我市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进行社会公告。现将第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油条”,经营者为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抽样单编号:QJLJZX22015314503310271,加工日期为2022年2月17日,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风险控制情况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共加工上述“油条”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发出召回公告。所有食品已销售至消费者手中,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无法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鉴于当事人为食品摊贩,其加工的食品数量少,销售范围小,没有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并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罗平县张小丽油条店作出以下处罚:1、罚款8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2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罗市监处字〔2022〕63号)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