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2-17 17:10:29   来源: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根据《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紧紧围绕单位法治后勤建设,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后勤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会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政府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保证。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1名副局长专门负责“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成员包干联系、分管科室及干部职工主动协助的良好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为法制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精心研究部署。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招投标法、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后勤的总体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先后召开了2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制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年度法治教育、宣传计划及具体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切实可行的普法方法,规定相应的学习内容等。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为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落实法制建设经费相关制度,将法制建设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中,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支撑。四是落实工作责任。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述法活动,将法治建设年度任务落实到科室和下属单位,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选先进等各类先进挂钩,做到年度有计划、年末有考核,确保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职尽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局党组对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机关各科室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法治建设意识。局党组书记和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加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每周例会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建设责任感。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并指定专人抓好日常工作开展。通过落实责任制,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加强统筹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建设高效、廉洁、务实政府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保证,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报告,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严格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四是加强普法力度,推进学法普法常态化。采取法治专题讲座、网络宣传、考试测试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邀请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法律知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的签订、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差旅费报销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三)依法制定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着力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建设,全面规范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机关事务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机关事务制度建设和法治化治理,健全和完善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研究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曲靖市工作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公车平台监管效能的通知》《曲靖市市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为机关事务管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奠定基础。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并满足机关干部需要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从根本上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服务。为机关事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聘请资深专业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解答我单位有关业务法律咨询。在合同起草、拟定、审查和修改以及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层面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及决策依法依规。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审查合同合计1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计13次,现场服务参与2次。三是主动接受机关事务权力监督。局党组从严抓好干部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教育管理,坚持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装修维修、机关财务等事项上主动接受监督,警醒大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工作制度等,筑牢纪律规矩意识。同时,坚决支持纪委派驻组工作,建立健全市纪委派驻组成员列席党组会制度,特别是在涉及单位预算、资金使用、干部任用、重大工作部署上,提前与市纪委派驻组沟通汇报,主动接受监督。

(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部门职能。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党务政务阳光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着力形成“科学、民主、法治”的决策过程,促使重大决策符合合法合规性程序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切实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强化统筹、指导、监督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局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和法规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后决定,对重大决策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五)开展经常性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队伍法治素质能力建设。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其他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培训内容,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网上法宣在线学法普法考试,通过分级分类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内容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形式,结合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次会议精神,组织集中观看严重违纪案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专题片,“12·4”国家宪法日,三会一课学习平台、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法治宣传栏目等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形式丰富多措并举,注重结合实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后勤关键在人”的思想,着力培养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一是建立法制培训和考核制度。结合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及全局系统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坚持每季度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及全局系统工作人员学法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专题法治讲座。建立了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专题开展财经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加强干部职工网络学习管理,定期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拓展机关特色法治教育。在局党委的带领下,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特色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机关事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工作,针对性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安全实施条例》《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三是丰富学习教育形式。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安排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每年6月的节能宣传周、公车安全警示教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等主题活动,重点围绕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后勤建设,深入扶贫点、创文包保社区等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和诚信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500余份;举办各种法规培训班9次,受训760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悬挂横幅60余条,利用各种媒体介质发布法律知识200条。四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省第四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深刻认识“四风”之害,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在局机关办公楼走廊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逐步树立机关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从而不断推进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成效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主要是以开会学习为主,进村入户也停留在说教和散发传单层次,存在深入不够、形式单一现象,与生活结合不够紧密,形式较为枯燥,普法内容与受众需求有差异,效果不够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政策性、法规性较强,但各类情况千头万绪,较为纷乱复杂,加之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机关事务管理许多工作还缺少相应的法规支撑,需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学法普法思想认识高度不够。部分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普法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学习不够积极主动,仅仅局限于走形式、赶过场,没有从真正的入脑入心,跟没有学以致用,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二是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实现依法依规管人、管钱、管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体,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为重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法经验教训,积极谋划“宪法宣传月”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和管理职能。切实把深化改革创新与推进法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从制度上,降低机关事务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