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科技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02-02 10:02:45   来源:曲靖市科技局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市科技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思路和举措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紧抓实科技领域依法治理和普法各项工作,法治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有机结合,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为推动守正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开展2022年度法治工作。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2022年市科技局度法治工作,印发实施了《曲靖市科技局2022年法治工作计划》《市科技局2022年法制工作要点及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2022年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和推进步骤,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市科技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干部学习教育各个环节,以有力举措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争做学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监察法知与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内容,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执行述廉述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接受民主测评。

四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曲靖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曲靖市科技局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做到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公众意见充分吸纳、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化水平。2022年,法律顾问对4件合同(协议),以及2件其他文件提出法律意见。

五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曲靖市科技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健全动态管理、绩效考评制度,与云南大韬(曲靖)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2022年,多次组织法律顾问与相关处室通过法律咨询专题会方式,深入探讨科技管理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法律顾问意见。

(二)扎实推进科技领域法制化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四个定位”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工作“四个面向”,建设区域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布局发展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稳步推进58-赫里欧新能源、云能硅材、云南梓靖等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全面落实高企“三倍增”行动计划,培育国家型高新技术企业达154户,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0户。加大研发投入奖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全社会加大投入,确保全社会研发经费达48亿。大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稳步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量和质量,确保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突破5亿元。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省级和国家人才计划,支持优秀人才破格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市科技局认真对照职责职能,梳理权责清单,确定了市科技局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17项,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积极落实相对集中及属地化管理、证明事项承诺制、证照分离等改革要求,组织全面清理、简化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对部分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压减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要件,申请材料由11条减为6条,压缩率达45%。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件时间,办件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办件“零跑腿”。

三是认真做好政策文件“废改立释”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3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法治“一规划两纲要”。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等文件,将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深化乡村平安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队伍法制建设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选派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深入边远贫困地区、以少数民族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科技工作,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2022年以来共选派3个科技特派团,57名科技特派员到全市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会泽模式”成为全省依靠科技助推脱贫攻坚的样板。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了更好的全面落实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市科技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任组长,主抓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主抓分管科室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并承担工作落实责任。通过建立健全完备的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夯实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是持续加强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持续抓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好差评”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全面推进科研诚信承诺制度,推动出台了《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44号),鼓励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曲靖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加大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以及不良作风学风的查处力度,利用曲靖科技及政府门户网站对失信惩戒对象进行公开。

三是高标准完成全国人大科普执法检查任务。202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蔡达峰副委员长率队对曲靖市科普执法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市科技局进行筹备,科普执法工作受到全国人大蔡达峰副委员长的肯定。

(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落实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会同法律顾问就2022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检自查。市科技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23件,均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没有发生投诉举报的情况。按照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文书要件、要素齐全,表达规范,能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封面填写规范,卷内材料排列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序。

二是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科技创新环境。市科技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着重打击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主体,在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为曲靖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2022年10月,配合省厅对科普基地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工作。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2022年,市科技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2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20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期限办结,回复意见已按要求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办结率、沟通率100%,初次办理满意率达到100%。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宪法、民法典、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以自主学习、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授课、科普活动与普法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科技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全民普法,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前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党课辅导、主题党日活动和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及时跟进学、自觉主动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的实际成效,奋力开创曲靖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累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开展党课辅导5次。

二是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一是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科技职能优势,面向基层、服务民生,以重点人群的法治素养提升为切入点、突破点,将法治宣传与科普有机结合,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走深走实。充分发挥科普育人功能,积极开展“法治、科普”七进活动,在全市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科学大讲坛、科普讲解大赛等示范性科普活动。科技活动周期间全市共有100多家单位近500名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公众参与2万余人(次),发放各类资料2万多份,媒体报道10余篇(条)。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深化乡村平安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队伍法制建设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选派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深入边远贫困地区、以少数民族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科技工作,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2022年市科技局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战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六大行动(2021-2025年)》,认真实施“‘百团万人’创建‘百企百村百品牌’工程”,与6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申报科技特派团,选派“三区”科技人才91人,认定科技特派员120人,争取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6项 ,支持资金1200万元,已下拨资金600万元。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

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相关要求,按照全市“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重点,细化了普法责任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监察法知与行》、《云南少数民族廉洁文化知与行》、《典型案例知与行》等理论知识读本,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科技进步法、行政处罚法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专题培训。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

五是在“12.4”国家宪法日、网络安全周等特殊节点开展系列宣传,通过《曲靖科技》微信公众号进行系列专题报道,推进学法、遵法。通过微信公众号编发“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每个人都是一道保密线》、《国家安全教育|筑牢保密之盾守护家国之安》等5条主题宣传图片信息和《国家安全教育: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等2条视频信息。在一楼大屏播放《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护航之道—总体国家安全观纵横》、《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5个视频、海报,做好“八五”普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工作,宣传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六)切实做好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建立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不同信访事项进行了分类处理,提出了相应的法定救济途径、法律依据和处理建议。按时报送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日常应用和信息维护工作。2022年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内部审核)23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0件,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行政强制案件0件。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0件,其中通知自行纠正0件,撤销0件,责令限期重新处理0件。

二、2023年工作打算及举措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持续开展党政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坚持党组学法制度和全员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活动。

(三)坚持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制度,提高政策制定的质量。

(四)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持续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科技活动周、“5.30”科技者工作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学法、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