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01-13 17:30:00   来源:曲靖市民政局   

2022年,曲靖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实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八个五年规划,始终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法治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健全法治建设的制度,以制度保障工作推进。制定了多项法治工作制度,以制度保障工作推进,如《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印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十四五”时期云南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印发〈法治曲靖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转发曲靖市信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形成对法治工作开展的制度保障,使工作开展有具体目标、有明确时间、有人员落实。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监督。对全民政系统法治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民政部门执法依据的学习,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具行政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设有临时窗口,设置了信息公示牌,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将民政多项主要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的办事程序及其办理时限公示出来,从局机关到基层乡镇民政办、敬老院和社区,都建立和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纪律等上墙公开,并辅之工作人员相片、姓名、岗位公开,置于法律法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

(三)证明事项清理情况。一是曲靖市民政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有17项,分别为建设殡葬设施项目审批;遗体延期火化审批;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基金会变更、注销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慈善信托备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二是曲靖市民政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有1项,华侨及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

(四)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曲靖市民政局共上线26项网上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事项,涉及四个职能科室,26项内容纳入网上可办和一门进驻,9项内容设置为全程网办,实际一些事项达不到全程网办条件,产生硬性指标要求和实际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目前,网上可办率达到100%、一门进驻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30%(达到市政府办要求)。政务服务平台后台管理账户共有10个,有3个正常使用。

(五)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科学谋划和落实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祖平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责任抓在手上,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年终开展领导班子述法,并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一系列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体党员发出的伟大号召。建立了《曲靖市民政局管理制度汇编》,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善的决策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按照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全覆盖:对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为实施行政征收、征用、许可、处罚、强制、监督检查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甲方组织牵头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项目合同的审查;对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全面做到决策前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及合法性审查书面法律意见书;单位重大项目全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会晤讨论,并提供书面论证、审查法律意见,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类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六)队伍建设方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掌握入党条件,严格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把好质量关,不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七)行政执法情况。一是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配备了1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制审核人员。同时,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二是明确审核范围、内容。制定了《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了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局办公室完成审核后,需在相关执法文书内签署法制机构书面审核意见。三是明确审核责任。成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制作了法制审核流程图,并通过《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明确了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情形,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普法宣传情况。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民政部门普法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结合“4.15”国家安全日、“4. 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国家安全类、公共安全类、民生保障类的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对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建设、消防应急、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广泛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契合各行业特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行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行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九)普法落实情况及成效。一是深入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印发了《全市民政系统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法治意识。二是重点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提高守法自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以低保专项治理为契机,加强对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基层经办机构行政合规,提升群众广泛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结合民政业务涉及的热点问题和事件,搜集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进行针对性的法律解读。四是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设立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专栏,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提升干部职工思想修养,文化素质。五是按照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电子大屏,电子展板在福彩中心、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宣传;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参加法制教育宣传展;保密法施行纪念日开展了保密法学习宣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等。

(十)“放管服”推进情况及成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简政放权。对我局权责清单再梳理、再优化,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6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76号)文件,梳理出最新权责清单1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6项,行政确认类5项,行政给付类1项,其他行政职权类3项。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民政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主动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类、行政许可(审批)、重大项目建设类、社会民生类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公开《曲靖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曲靖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对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部门绩效自评及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政府采购等情况逐一作出详细说明。在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上发布《曲靖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开了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情况。在新开设的“民政信息公开”板块,公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儿童福利、流浪救助/残疾人救助/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3部分内容29条。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专栏确保每月发布信息1条以上,共计发布56条,向市委信息科报送党委信息73条,向市政府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73条,曲靖M、云南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52条。透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回应处理群众诉求10余次。四是重心后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部署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项目随机抽查与督查稽查相结合,对审批、备案项目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审批资料、施工进度,对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五是发挥职能树立服务形象。认真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主动靠上服务项目单位,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六是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发改局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二、意见建议

(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及时备案和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能力,规范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四)探索合理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理顺行政审批顺序,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依照许可顺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卦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顺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顺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顺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许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顺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工作。鉴于依法行政专业性很强。也有实体规范。要认真继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领会依法行政实质和精髓,掌握依法行政顺序要求。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来接受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社会听证、群众监督等方式,加大民政依法行政内容的宣传教育,扎实打造法治型的民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