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发改价费〔2023〕10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曲靖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曲靖市供电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509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本次电价调整对象为工商业用户,即原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 (包括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二、居民用户、农业用户电价没有变化,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三、请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加强监督,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确保输配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