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17 11:06:00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靖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3〕47号)要求,经曲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曲靖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课后服务收费政策

曲靖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继续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9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2022〕20号)规定执行。曲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

二、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

(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后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学生提出退出课后服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含政策调整)调整学期天数的,按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课后服务所收费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相关人员的补助,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学校要规范课后服务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记账及票据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启动成本监审。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相关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对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文件、举报电话、减免政策、费用开支等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禁止违规增设收费项目。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服务性费用。严禁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收取费用。

(四)严格落实收费监管。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收费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变相有偿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共同指导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其他

本通知自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如遇国家、省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