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四季度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等有关要求, 2022年四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19个政府网站运行正常,日常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评分均高于80分,网站合格率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账号25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40个,新浪微博61个,抖音和今日头条等其他新媒体51个,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平台网民留言2条,“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共受理网民留言5条,办结率100%,没有超时回复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报备信息不完善。部分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或“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的主页地址、栏目地址、联系人等信息不完善、更新不及时。
(二)问题整改不及时。少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主动性差,当天发现的问题未能按有关文件要求当天清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6号)等要求,安排专人每日主动读网、巡网,对监测发现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在接到整改通知半小时内完成整改,栏目空白或更新不及时的在2小时内完成整改,监测平台所有问题必须当天清零,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和整改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报备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办和关停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报备管理工作。主页地址、工作人员等信息有变动的,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或“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备案信息,在2023年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一次专项自检自查,有关情况将在2023年一季度中进行通报。
(三)做好2022年度报表编发工作。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编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年度报表》,于2023年1月16日前在本地本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将年度报表PDF版文档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中心。
(四)做好春节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春节前夕,各地各部门要对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春节期间,要强化日常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回复网友关切并做好舆论引导,切实保障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正常运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