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实施方案》

2023-09-25 21:09:00   来源:曲靖市民政局   

一、背景及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村级组织减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村(社区)工作准入清单目录和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目录,依法厘清村(社区)权责边界。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明确曲靖市保留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集中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牌子过多过滥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但为基层减负工作需要久久为功,从根子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仍需要持续发力。

二、政策依据

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就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等作出安排部署。为落实中央《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拓展我省基层减负工作成果,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制定了《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推动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三、在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履行职责任务清单管理。制定《曲靖市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试行)》《曲靖市村级组织协助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试行)》,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进一步明晰村级组织职责任务。

全面实行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发、紧急事件。清单外需要村级组织办理的工作事务,由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未经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

四、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方案》明确了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机制、办公场所和挂牌有关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可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显著位置悬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标牌,均为竖牌,尺寸大小一般为30×280cm。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标牌,适用于行政村和村改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治理中心(综治中心)均为方形牌匾,尺寸一般为 40×60cm,结合实际悬挂于室外醒目位置。标牌材质一般为木质、不锈钢、钛合金等,村党组织标牌为白底红字、其他标牌为白底黑字。

五、如何改进和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制定《曲靖市村级组织保留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试行)》《曲靖市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试行)》,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形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以办事指南形式公开,方便群众获取、查询、办理。

未统一规范,但涉及村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等仍需出具证明的,村级组织可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有关证明。出具证明涉及重大问题的,村级组织应详细调查核实,广泛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讨论决定。

六、组织保障

强化各级民政、组织、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牵头协调职能,抓好统筹指导,推动解决问题。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治随意向村级组织派交任务、擅自要求挂牌和出具证明、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