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靖、喻春(曾用名:喻椿),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39号9幢第3层1-3-2号,证号为共10449号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靖、喻春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