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理香、林发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东侧、曲胜高速公路西侧(盛世锦华·东江花园)309幢第1层1-102号,地号为007-006-6S3090101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746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4113151、201411315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理香、林发奎
2023 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