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云兰、何兴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西侧,环城南路北侧(天然居)14幢第1层车库-8号,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字第6560号,地号为:006-030-17S014000108车库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云兰、何兴平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