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744号

2023-12-08 15:12: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小洪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10幢第2层2-2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胡小洪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敖学华、胡静买卖转移给胡小洪、戴群学,胡小洪、戴群学离婚析产给胡小洪,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胡小洪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10187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敖学华、胡静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字第2471号)。现胡小洪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敖学华、胡静、戴群学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因上述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247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一并公告作废该证书。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