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3】曲靖市第0736号

2023-12-08 15:02: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沈鹏、刘聪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煦苑)20幢第2层1-10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19GB00001F00200033,证号为云(2022)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299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鹏、刘聪花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