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3)曲靖市第0592号

2023-10-09 16:29:3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庆斌、彭春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幸福小区(曲靖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1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单庆斌、彭春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安国栋、徐菊萱,安国栋、徐菊萱赠与给安靖,安靖买卖转移给单庆斌、彭春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单庆斌、彭春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4450、201130445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单庆斌、彭春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安国栋、徐菊萱、安靖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