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西路明月轩小区(区供销社)2幢第1层2-1-1号,地号为003-(044)-20F02201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字第16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萍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