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573号

2023-10-09 16:00: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志华、刘丽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幸福小区(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1幢第6层1-6-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志华、刘丽芳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李发能、李明仙,李发能、李明仙买卖转移给李志华、刘丽芳。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志华、刘丽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99154、共567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李志华、刘丽芳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发能、李明仙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