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501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302执恢425号之一及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302执恢425号之一,要求将张婷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中段白石江公园南侧(鼎盛世家三期)3幢第6-7层4-601号【房产证号:2014111754】的不动产登记到买受人樊同波名下,因张婷证号为20141117542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现更正为“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302执恢425号之一及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302执恢425号之一,要求将张婷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中段白石江公园南侧(鼎盛世家三期)3幢第6-7层4-601号【房产证号:2014111754】的不动产登记到买受人樊同波名下,因张婷证号为2014111754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