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500号

2023-09-18 16:41: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吴雄青、冯正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设路(区乡镇企业局)1幢第4层1-4-4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雄青、冯正清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豪阳土产日杂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售给冯惠仙、杨德柱(隐名共有人),冯惠仙、杨德柱买卖转移给吴雄青、冯正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雄青、冯正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号:2006603514、200620152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吴雄青、冯正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冯惠仙、杨德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