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3】曲靖市第0510号

2023-09-12 10:36: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申请人李盾(继承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门街(曲靖卫生学校)2幢第5层2-5-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2019GB00001F00020024,证号为云(2017)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1872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