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曲靖市第0409号

2023-08-08 15:30: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念绍富、聂桂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63幢第1-3层5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念绍富、聂桂仙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李艳梅,李艳梅、孔维昆买卖转移给陈伟江、方楚芬,陈伟江、方楚芬买卖转移给阮玢,阮玢买卖转移给熊贵汝、李密丽,熊贵汝、李密丽买卖转移给念绍富、聂桂仙。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念绍富、聂桂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6477、201530647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念绍富、聂桂仙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艳梅、孔维昆、陈伟江、方楚芬、阮玢、熊贵汝、李密丽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