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蓉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二组团3幢第2层2-2-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向蓉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戴袁林、张燕买卖转移给向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向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3054),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戴袁林、张燕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字第11881号)。现向蓉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戴袁林、张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因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一并公告作废该证书。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