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志刚、杨良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曲靖公路管理总段)1幢第1层1-1-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1020GB00003F00010002,证号为云(2020)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9698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刚、杨良梅
2023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