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平、张晓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41号4幢第5层2-5-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勇平、张晓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电影发行放映文化娱乐公司出售给丁锐,丁锐买卖转移给李勇平、张晓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勇平、张晓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100652、共649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李勇平、张晓芳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丁锐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