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调整市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2022-05-30 17:18:00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为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开展成本监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召开听证会基础上,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牵头拟定市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体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调整市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省一级一等、二等、三等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分别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800元、2700元、2600元,二级及其以下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500元。为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辖区内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特困户,实行保教费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残疾幼儿、孤儿免收保教费。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