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曲靖市第0376号

2022-06-23 10:32: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波、李绒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市区曲陆高速公路以西“坤城.麦地阳光”一期17幢第5层1-5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波、李绒梅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南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刘家鹏、刘丽娥,刘家鹏、刘丽娥买卖转移给王英。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661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英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王波、李绒梅,但义务人刘家鹏、刘丽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