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玉清、宋成春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临江花园)四组团10幢第2层3-2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玉清、宋成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东盛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给张其霞、车宏、车技源,张其霞、车宏、车技源、杨洁琳买卖转移给张玉清、宋成春。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玉清、宋成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6986、201330698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玉清、宋成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其霞、车宏、车技源、杨洁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