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胡小明、肖世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东江花园二组团6幢第5层1-5-2号,地号为:532201000-007-004-6S东二006010502号,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字第46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小明、肖世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