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曲靖市第0023号

2022-01-10 14:59: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左仁华、张桂琼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交通路34号(143煤田地质勘探队)2幢第5层2-5-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左仁华、张桂琼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一四三煤田地质勘探队出售给贺洪均、庞桂香,贺洪均、庞桂香买卖转移给左仁华、张桂琼(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左仁华、张桂琼(隐名共有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10341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贺洪均、庞桂香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05)第3080号)。现左仁华、张桂琼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贺洪均、庞桂香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