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曲靖市第0038号

2022-01-10 14:33: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鑫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麒麟南路197号10幢第5层9-5-9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鑫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旅游饮食服务公司(曲靖市麒麟蔬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李留英,李留英赠与给张鑫。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鑫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960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鑫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留英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