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06号)等相关规定,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曲靖市麒麟区万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资格的函》(云金监管﹝2021﹞39号),于2021年12月22日,取消曲靖市麒麟区万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资格,该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
取消试点经营资格后,该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22年1月6日至1月12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871-63601897
曲靖市金融办:0874-3110703
麒麟区金融办:0874-3318997
曲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