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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住建局开展物业服务小区督导检查

2021-01-13 09:06:22   来源:   
物业服务和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是否规范更是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的问题。临近年关,麒麟区住建局未雨绸缪,积极开展各物业小区收费专项检查,保障广大业主权益。
自2018年物业服务收费备案业务正式移交以来,麒麟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物业服务收费工作,每年都会根据业主反馈,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专题培训,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100次的物业服务收费专项督查检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年前是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收费的高峰期,针对这个情况,我们于去年11月份对中心城区331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业规范,并要求在窗口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今天这次专项检查的目的就是落实各物业服务企业对该规范的公示情况,同时对各企业收费台账进行核查,确保物业服务收费规范,无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发生”。区住建局物管科工作人员王金华说。
曲靖敏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熊小鲁:“区住建部门今天来对我们进行检查,我们是非常欢迎的,因为通过他们的检查,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门的要求,在规范好物业服务收费的同时,做好物业精细化、专业化、人性化服务工作,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心、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据悉,按照《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曲靖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麒麟区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麒麟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为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制定的标准实行:普通多层住宅0.80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1.50元/平方米/月,别墅住宅1.50元/平方米/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业主对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可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地街道办事处投诉和举报;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韩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