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12-06 15:40:05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   

2021年,曲靖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训词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为主线,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曲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新突破
         1.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曲靖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民警的必修课、常修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常态化学习制度,用好警营夜校、全警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会、每周读书班、政治轮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学习培训举措,持续不断加强全警法治理念、法治素养的培训,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法治理念深植于脑、法治思维外化于行,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作为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首要课必修课,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其中2次重点学习宪法法律、3次重点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精神等内容;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28次,其中7次学习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
        3.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印发《曲靖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对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曲靖建设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曲靖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市局机关党委和53个党支部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学习中落实“第一议题”500余次,其中100余次学习主要内容为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4.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市公安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警轮值轮训的必修课程和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民警、辅警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提高贯彻落实的坚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举办专题讲座1次,以视频形式开至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共1400余名民警参加了学习;市局机关实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一级、二级高级警长及部分民警代表180余人参加2021 年全省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第一专题学习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组织全局民(辅)警、职工共960余人收看2021年“双百”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全市公安机关对口业务骨干共77人参加了培训;结合市局机关民警政治轮训实际,邀请曲靖师范学院夏显泽教授到班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机关共750名民警参加培训;市局机关实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培训,共67名领导干部完成了培训。
         (二)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创新服务模式,推进线下“一门通办”。随着全市“一门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推进,曲靖市公安局全面整合出入境、治安、交通管理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市级公安政务服务已全部进驻曲靖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门通办”。依托全市39个警邮合作网点办理驾驶证换证、6年免检签证、补换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免检车申请合格标志灯20多项交管业务。同时实现了将交管服务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县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最近的邮政代办点,线上申请,线下办理,证件直接邮寄到家。推进公安窗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服务常态化、权力权责阳光化、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化、服务管理流程化。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建立使用云南公安警务评议系统,通过短信、APP、小程序对所办业务进行评议。统一公布12389监督举报电话,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2)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平台应上尽上原则和“五级十二同”的要求,对上线事项进行标准化管理。对应事项清单完善了事项本地化要素,统一规范了办理时间、地址、投诉电话等要素,完善了全程网办事项深度。通过“网上户籍室”,手机终端“微办事”、“微查询”、“微推送”、“交管12123”、“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掌上业务,确保除涉密事项以外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进行网上办理。建立办事办证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的工作模式,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事”。
        (3)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现交管业务和警邮合作模式衔接,可实现线上申请、线下办理,证件直接邮寄到家。推行户政业务便利服务。出台了《曲靖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曲靖市全面放开城市落户大力吸引人才8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条件,增强了我市经济发展活力。组织开展“网上户籍室”建设工作,推出“业务受理、材料预审、结果反馈”全程在线流转的户籍业务网上办理窗口。“一部手机办事通”户籍业务已上线事项34项,办理类32项,查询类2项。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推进“减证便民”,实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即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拓印;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在全市所有公安交管部门均可受理办结。
        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公安局健全完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移民和出入境等制度,出台更多便民利民新措施,优化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户籍管理:一是代市政府起草了《曲靖市全面放开城市落户大力吸引人才8条措施》,并于2020年7月1日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公布实施,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取消了在城市落户的所有限制条件,真正实现了落户“零门槛”,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二是彻底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条件。取消落户必须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限制。只要有相对固定住所(含出租房)或相对稳定生活来源,本人及其近亲属即可申请就地落户。取消投靠落户必须是“直系亲属、未成年和失业人员”的限制。只要一方户口在城镇范围内,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情况限制。取消购房落户须“实际居住”和租房落户应当“经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限制。购房落户只要有合法生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证,租房落户只要有租房合同即可申请本人和亲属落户。取消务工、经商人员落户要“签订劳动合同后满一年”、“实际经营满一年”的限制。在城镇范围内务工、经商人员,凭合法生效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即可申请本人和亲属落户。取消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落户限制。对大中专(含技校、职高)毕业生实行高度灵活的落户政策,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招收的外地学生,允许其户口迁入该校集体户。三是依托手机“云南公安”、“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为群众办理户籍、身份证和居住证业务。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提交的业务办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经系统逻辑校验后将自动流转进入云南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应受理人员可在云南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平台待办任务中进行受理和预审批。交通管理:全面落实18项车驾管业务“一证办”服务承诺,将所有车驾管业务整合在一个业务大厅,车主及驾驶人仅凭身份证在一个窗口就可快捷办理补证、换证、落户等车驾管业务,真正实现“跑一次腿、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排一次队、办完全部业务”。市公安局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社会资源高度融合,通过推行“警邮”协作,创新“警保”协作,完善“警企”协作,加强典型引路,截至目前,全市“警邮”协作网点共39处,共办理车驾管业务四万六千余笔。“警保”协作车驾管服务站4处,“警企”协作汽车4S店登记服务站19处、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站9处、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医院101家,密织了车驾管服务网,方便群众就近办、多点办、少跑快办。出入境管理:建立网上预约机制,让群众自主选择办事时间,灵活选择办事地点。建立网上申报预审机制,推进办事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及时向办事群众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建立网上办理反馈机制,对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积极推动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民营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力度。近年来,曲靖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动无传销、无非法集资、无假币“三无社区”建设,着力消除治安隐患、净化治安环境,全市企业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国各地企业家纷纷涌向曲靖投资,我市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3.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市公安局进一步推动权利、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全覆盖,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已编制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并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和实效性。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虽经合法性审查但未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提交集体审议的,应当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审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就决策结果制发公文,除依法不公开的外,均通过各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布,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制定要求、制定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2021年11月,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市局各部门认真清理近五年来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待清理完毕后将按相关要求集中规范对外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曲靖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确定了曲靖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内容、载体、方式、运行机制和监督保障制度。确定了派出所、监管、刑侦、治安、交警、车管、出入境、消防、网安、经侦、禁毒等部门要在接待区、服务区、公共区域通过宣传栏、印制手册、设置信息终端屏等形式向群众公布相关内容。规定了执法工作中法定程序和时限公开、受案公开、法定权利义务公开、执法办案过程公开、面向社会公开等内容。二是规范内容,全方位公开促公正。公示执法主体信息。市公安局对局直各部门及下设机构(含挂牌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要求制作执法主体信息文档,并提供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文件。公示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局直各部门按照公开公示办法的要求和类别,在原来开展的清理工作基础上,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等进行再次梳理、确认,对公开公示办法中增加的类别进行了重点梳理。梳理汇总后全部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公示。公示有关制度和信息。局直各部门对本部门原有的有关制度、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进行梳理和细化完善,并按照公开公示的内容要求,制作执法程序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在事前公开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曲靖市网上公安局进行了公示。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抽查、检验、检测的结果,公安行政执法决定,公安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数据和结果信息和上年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数据统计信息进行公示。三是依托信息化,全面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公开办事权限、执法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各类执法信息17400条。依托“曲靖警方”,上线运行“公安便民服务e网通”和手机APP客户端,提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设置“浏览”、“查询”、“办事”三大核心服务功能,群众上网浏览、查询办理事项,留言办理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优质服务。依托新媒体,市局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上开通“曲靖警方发布”公众号,在今日头条上开通“曲靖警方”公众号,及时发布曲靖警方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推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2018年11月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该平台嵌合于新警综平台,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流转,由办案民警在行政处罚审批环节启动公开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在互联网呈现公开内容。行政案件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隐藏公民个人信息后,接受不特定社会公众查询。截至目前,共通过该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0140余份。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现场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达现场开启执法记录仪,自执法活动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执法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传摄录的视音频资料,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回溯式管理,当事人对现场执法活动投诉率明显下降。二是询问过程全记录。全市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严格按照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询问时,通过执法办案场所内的监控设备、移动摄录设备和审讯设备对询问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盘附卷。各地、各警种不断强化同步录音录像要求和精细化管理,询问过程全记录的良好习惯已经初步养成。三是行政案件网上办理。自2010年10月起,全市公安机关上线使用“云南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严格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网上操作流程、录入标准和基本要求,坚决杜绝案件“网外”流转。
        (3)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市局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梳理下发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二是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全市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部门设置专兼职法制员,法制员主要职责为负责本部门办理案件的审核。法制员作为案件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使执法监督的触角前伸,实现了执法监督阵地前移。三是严格实行个案审核制。全市公安机关对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制部门“一案一审、一案一评”制度,阅案审核由法制部门一案一登记,存在问题的及时下发《一案一评表》,对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及时下发《执法问题查询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执法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时纠正、整改执法问题。四是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继续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审批制度,每起案件必须经过主办民警自查、法制员初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查、法制部门审核和局领导审批。在警综平台设置上也严格落实了五级审核审批制度,案件在警综平台审核审批环节中,如缺少任何一个前置环节,案件都无法进入下一个审核审批环节,有力地确保了五级审核审批制度的严格贯彻落实。
        2.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公安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与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共同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侦捕诉衔接的意见》,与银行、税务、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公安金融联络协作机制》、《曲靖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曲靖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警税联络工作机制》、《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同时,不断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方面:“昆仑2021”专项行动共立案83起,破获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涉案金额93.4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1件,行政拘留1人。立案侦办“4.30”污染环境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人,刑事拘留2人。参与全国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鞋帽等犯罪案件线索协查共7批次18起案件34条线索。
        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全市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37起,查破23起。其中立案2起,破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提请批捕10人、批准逮捕7人、实际逮捕6人,移送起诉7起8人。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疫情专项行动工作中共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起,破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收缴野生动物死体3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及皮张19件;收缴猎具3个;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115次,共出动人员3242人次,其中民警1689人次,车辆808台。共清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28处,花鸟市场、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432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84家,餐饮场所608家,农贸市场346家;媒体宣传报道29次,开展普法教育396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4975份。
        交通管理方面:加大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清理力度,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开展督导检查5次,督导企业16家、排查覆盖率100%,全面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安全监管,充分依托公路科技管控设备,查处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交通违法行为。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制发了《公安机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分析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通行特点和近3年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明确查控重点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摸排清理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并集中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安全生产方面:对全市已关闭煤矿、非煤矿山,严防被非法打开生产偷采发生安全事故。进一步科学规划,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方面:2021年以来,曲靖市各级公安机关坚决扛起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三大战役”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大民生领域执法保障力方面:市公安局围绕“六稳”“六保”要求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持续落实《曲靖市公安机关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三项措施》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把“放管服”工作理念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信息化手段,推动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六进”活动中,深入走访企业单位,加强警企联络,主动对接、全程跟进,及时回应、帮助解决涉企问题,指导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内部安全防范,快查快处涉企纠纷,积极对接村居委会等组织,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当地居民的忧虑。公安机关窗口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不断丰富、优化“放管服”措施,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网上办”“自助办”“上门办”“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等举措不断完善落实。学校开学季,全市公安机关提前研究部署、细化维护校园稳定各项工作措施,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及时摸排掌握校园防控、学生返校、开学等方面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风险问题,指导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零风险”,切实为学校和师生筑起安全屏障,并圆满完成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高、中考、公务员等大型考试安保工作。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曲靖市公安局专设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市局法制支队,现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2名。近年来,市公安局加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一是畅通复议渠道。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办公室依法积极履行复议职责,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拒不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全面规范受理、调查、办理、告知、档案管理、网上受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三是提高解释说服能力。在复议接待时,就主动向申请人介绍复议制度,使其真正了解行政复议的目的、程序以及复议决定的意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掌握当事人各方的心理及情绪变化,综合考虑分析当事人在知晓复议决定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为行政复议决定的送达做好充分准备;在复议决定送达时,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使申请人接受复议决定,不产生抵触情绪,从而达到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四是完善复议监督制度。建立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健全复议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全市公安机关的复议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真实的复议工作数据和资料,以便于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021年,市公安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维持6件,不予受理1件,撤回1件。2021年7月1日后,按照相关规定,曲靖市公安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曲靖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2021年出庭应诉1起以市公安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均维持。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依法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没有出庭应诉的,将在市局年终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曲靖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体现在少数部门和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把握仍不到位,依法治国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的不够牢固,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文化建设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和宣传活动,但由于公安工作任务繁重,各种学习教育较多,对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参与度不高,成效不显著。
        (三)执法质量仍不尽如人意。虽然加强了执法培训和案件考评、评查的力度,但由于办案民警的素质参差不齐,对执法问题的认识不统一,导致执法问题仍不同程度出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公安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全面推进。今年11月,市局党委召开会议听取了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市公安局2021年度工作重点,对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举措及分工方案》《曲靖市公安局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职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党委中心组学法力度。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首要课必修课,完善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6次,党委(扩大)会“第一议题”28次,主要学习了宪法法律、党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曲靖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曲靖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内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制定出台了《曲靖市公安局工作规则(试行)》,《工作规则》包括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监督制度、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制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13项内容,各项内容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市公安局党委的科学决策机制。《工作规则》从明确决策事项、开展事前调研、充分决策论证、重大决策制定、加强决策督查落实工作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以规范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刚性有力的决策执行,全面提升了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核和清理评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重大执法活动风险评估等内容,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和《曲靖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评估制度》、《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规范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市公安局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从明确决策事项、开展事前调研、充分决策论证、重大决策制定、加强决策督查落实工作、责任追究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以规范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刚性有力的决策执行,全面提升了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五)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确保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曲靖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曲靖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架构、工作职责、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工作运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功能作用,促进曲靖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法治公安建设,先后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曲靖市公安局法律顾问介入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1年7月20日,曲靖市公安局举行第三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公安局与3名执业律师签订聘任合同,向受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聘任期限3年。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40余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10余件(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国家赔偿申诉案件3件,提供口头咨询意见 100余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与罗平唐某某等涉黑案件讨论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月24日举行以“全民反诈·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全民反诈集中宣传活动启动式;4月15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宣传教育暨“警营开放日”活动;4月29日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到曲靖市农业学校开展“护苗2021·网络安全进课堂”宣传活动;5月7日举行2021年“拒绝跨境赌博”主题宣传周活动启动式;5月15日举办“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日活动;“六一”儿童节当天,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走进校园开展安全防范宣传等系列活动;6月26日举行“幸福连着你我他 不让毒品进我家”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交警部门扎实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中持续加强法治宣传等活动;9月至10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广泛组织开展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市公安局全体党员民警在开展“双报到”和“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市局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上开通“曲靖警方发布”公众号,在今日头条上开通“曲靖警方”公众号,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新媒体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适应新媒体传播特点,市公安局大量采取图文报道、动漫、短视频等形式,提升了普法宣传效果。
        (七)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执行、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一是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曲靖市公安局制定下发《曲靖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八个严禁》、《曲靖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当前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等配套制度规范;建立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清单制度,明确应当记录报告、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以及不按规定记录报告的责任和后果;印发《曲靖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回头看活动制度汇编》,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效果。二是自查自纠全覆盖,深层次。市公安局对2015年4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涉及黄赌毒、故意伤害、酒驾等七类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监督检查具体化,常态化。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先后三次派出督导检查组,指导各地、各警种、各部门围绕省厅确定的8个方面38项具体内容,逐类逐项立卷归档,完善市局、县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迎检备查档案资料。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组、政工、督察、法制等监督部门切实担负起执纪监督问责责任,将违规干预执法办案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民警是否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会一课”、政治轮训和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责任压力传导至全体民警,确保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走深走实。
        四、2022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重点工作安排
        市公安局在明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要把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曲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使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公安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年度理论学习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组织领导干部法治辅导讲座。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下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管行为,坚决防止动用刑事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影响经济发展。聚焦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一是稳固新媒体宣传,适时拓展公安新媒体阵地。积极发挥“曲靖警方发布”、“曲靖警方微博群”、“曲靖警方手机报”、“曲靖警方快讯”、“曲靖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公安新媒体的作用。二是开展好进典型推树工作。立足日常警务工作,突出公安中心任务,更加注重基层一线,不断加强发现、报道先进典型的意识和效果。三是以精神文明建设、家风建设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实践活动,用活、用好公安文联平台,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工作,通过警营文化建设凝聚警心、激励斗志。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当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与任务不相适应的情况,有的基层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对一些新思想、新规定学习认识不够,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影响了执法效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除了配齐配强警力外,加强民警的法治培训,向素质要警力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任务,公安机关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强化执法队伍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曲靖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