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G56杭瑞高速K2132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16:2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1〕3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龙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中石化销售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G56杭瑞高速K2132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G56杭瑞高速K2132旧县停车区

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57号)要求,曲靖市G56杭瑞高速K2132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被列入全省13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名单。为确保旧县停车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按照省政府规定时限完成整改验收并销号,结合旧县停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基本情况及整改方案

旧县停车区位于曲嵩高速公路K2132处,该停车区于1998年由马龙县人民政府在原半幅高速公路建设时招商引资建设,2004年曲嵩路改扩建为高速公路后,停车区门口至公路行车主道距离不足10米。截至2018年,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投资约7960万元,对旧县停车区进行了改扩建,通过增加、完善部分功能设施,提升了服务能力,降低了隐患风险,但主要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彻底消除。

安全隐患情况:两侧停车区呈开放式,与高速公路主线未形成物理空间分离,导致停车区人员、车辆对主线上车辆通行产生严重干扰;车辆进出停车区随意性大,极不规范,特别是各种重型挂车车体长,停车倒车过程中易占道与主线上行驶的车辆发生严重事故;两侧停车区内的经营人员、行人频繁靠近高速公路行车道活动,干扰主线正常行车安全,存在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突出风险隐患。

督办整改要求:要按照高速公路设计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该停车区实施提升改造,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优化硬件分隔设施,科学合理设置出入口,防止和避免停车区人员、车辆对主车道交通流和车辆通行安全的各种干扰,确保停车区路段主线行车道的行车安全。

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督办整改要求,为彻底消除该停车区安全隐患,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详见附件),鉴于该方案实施周期较长,计划分二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暂时关停停车区,在高速公路与停车区之间浇筑钢筋砼防护墙进行物理隔离,消除安全隐患,申请对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进行验收销号;第二阶段:按照《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实施,通过验收后再恢复停车区功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有序有力开展整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方国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  松  马龙区人民政府区长

栾亚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忠能  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兴锁  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庆华  马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廷明  马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联勇  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大队长

朱文智  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颜聪梅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高  琦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副科长     

赵建成  马龙区旧县街道党工委书记

何元波  马龙区旧县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旭辉  马龙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晖  马龙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兴锁  马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施  文  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苏平  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徐天欢  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

吴廷会  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嵩管理处处长

颜宗松  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处处长

邹正华  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项目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马龙区人民政府区长赵松兼任,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为顺利推进旧县停车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措施,现成立如下工作组:

(一)群众工作组

组  长:张庆华  

成  员:赵建成  何元波  陈兴锁

工作职责:全面厘清旧县停车区基本情况,对停车区商户、业主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确保停车区商户、业主支持配合停车区封闭,并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

工作时限: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马龙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通设施完善组

组  长:李忠能

成  员:徐天欢 吴廷会 颜宗松 陈兴锁

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负责高速公路与停车区之间浇筑钢筋砼防护墙进行物理隔离施工,修复完善中央分隔带监控设施。

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负责按照审定的《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组织实施。

工作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定;11月20日前完成高速公路与停车区之间钢筋砼防护墙施工,实现停车区暂时关闭,后续恢复停车区功能时间待定。

牵头单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马龙区人民政府、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

(三)交通秩序维护组

组  长:李联勇

成  员:朱文智  黄旭辉

负责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治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通工作及监控抓拍设施安装、启用。

牵头单位: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

配合单位:马龙区人民政府、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四)施工现场维稳组

组  长:陈廷明

成  员:赵建成 何元波 李联勇 朱文智 杨 晖 张苏平

负责为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治施工提供安全良好施工环境,施工期间确保施工区域正常安全、顺利施工。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对施工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处置,对安装的交通设施、监控设施进行监管,发现人为破坏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处理。

牵头单位:马龙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五)违建拆除组

组  长:赵建成

成  员:何元波 张兴锁  施 文 杨 晖 张苏平 陈兴锁

负责拆除旧县停车区所有违规搭建的建筑物。

工作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马龙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

四、整改验收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委办、马龙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分二阶段形成整改完成报告,报请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完成高速公路与停车区之间钢筋砼防护墙物理隔离,消除安全隐患,于11月20日前报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验收销号。

第二阶段:按照《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实施,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验收后恢复停车区功能。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马龙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动员部署。各责任单位、各工作组,要及时开展工作部署,结合整治内容及目标迅速细化任务,制定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有序推进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进商铺、进住户,耐心细致宣传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挂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停车区经营户、住户积极支持、参与隐患整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做好应急准备。马龙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因停车区隐患整治可能引发的堵塞交通、聚众闹事、阻碍施工等突发事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灵活的应急机制,做好充分保障准备。

(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实施完成,通过验收恢复停车区功能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控,由马龙区人民政府牵头,中石化销售公司曲靖分公司、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停车区进行规范管理。

附件:旧县停车区安全隐患整改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