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9 15:55:22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1〕3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曲政办发〔202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保障能力的通知》(云人影办发〔2021〕1号)精神,切实推进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业务、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引领作用,落实属地责任,严守安全底线,形成作业指导更加科学、作业指挥更加快捷、作业操作更加安全的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体系,切实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生产服务、防灾减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科学规划,统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提高现有作业技术手段,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构建组织体系健全、人才结构合理、安全基础牢固的人工影响天气发展新格局,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量和效益。四是坚持安全至上,防控结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底线要求的观念,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作业能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机构健全、投入稳定、组织完善、技术精良、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技术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十四五”期间,在现有作业点基础上,力争建成150个智能化、信息化人影地面固定“火箭加高炮”标准化作业点,防护区内烤烟受冰雹灾害损失在“十三五”的基础上降低50%以上,切实推动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和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强化高原特色农业保障服务。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主产区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的评估和精细化区划工作。在现有4个烤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试点县(宣威市、沾益区、马龙区、罗平县)的基础上,推进全市烤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针对烤烟、粮食、油料、蚕桑和精品水果等重点高原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域、冰雹多发区和重要农事季节,加大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最大程度减轻冰雹灾害损失,为助农增收、防灾减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重点区域增雨作业。根据全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和区域性供水需求,在水库(源)径流区、农经作物集中种植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在重污染天气下,充分利用合适的气象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增雨,有关经费列入生态环境部门预算。到2025年,库塘蓄水、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人工增雨作业点增加到30个,发挥其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干旱、异常高温、冰雹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新增布设市气象局和9个县(市、区)气象局的应急流动作业车辆,按规范预选作业场地,增强重大应急性人工增雨作业的机动性。提升军民联合应急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一)提升监测能力。聚焦全市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气象探测装备布局,共建共享气象探测数据。到2025年,力争建设2—3个县域人影指挥作业双偏振补盲雷达;完成9个县(市、区)大气电场仪、雨滴谱仪(包括二维视频雨滴谱仪、激光雨滴谱仪)、微波辐射计等地基探测设备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基础支撑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作业能力。合理优化现有作业点布局,在雹灾多发区、主要库塘蓄水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主产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区逐步增设地面固定作业点,提升现有地面固定作业点安全等级,加快推进现有作业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更新改造,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提升作业点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能力。建设集可视化作业指挥监控系统、远程在线指挥作业系统和远程作业会商系统的智能物联网一体化作业点,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可靠性。(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指挥能力。推进市、县两级三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指挥平台改造升级,到2035年建成作业条件智能识别、作业方案自动制定、作业指令远程下达的人工影响天气自动化作业系统,形成具有科学决策指挥和快速反应、高效运行的人影指挥作业平台,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联合作业水平,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加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融合,建设集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一)提升人影科技含量。积极争取高原冰雹防雹试验示范基地项目落户曲靖,开展云降水和人工增雨防雹技术研究,提升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能力和水平。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企业的合作,加强人工增雨防雹关键技术研究,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人影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和引进有关专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健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市人影中心配备地方编制专职人员5—8人,县人影中心配备地方编制专职人员3—5人,统筹各类专业队伍集约发展,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未落实地方人影编制的市、县(市、区)气象局,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人影专业技术人员,逐步提高作业点人员工资待遇,稳定作业队伍,稳步提升作业队伍人员素质,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市委编办、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督促落实)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部门间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依法审批许可弹药运输、存储,逐步实行民爆专库存储,严格弹药流向信息登记。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政审备案和培训,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曲靖市军分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加快列装更高安全性能的作业装备,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推进作业点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物联网、智能识别、信息安全等技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点、作业装备、弹药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统筹规划。要加强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市与县(市、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维持和作业保障等。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和作业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发。统筹烟草、保险、水务、生态环境、林草、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受益部门的经费,确保每个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年度运行维持经费不低于25万元。建立完善人工增雨防雹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并按需求逐年提高投入比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烟草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曲靖市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曲靖市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出台《曲靖市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曲靖市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助预案》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有关活动。完善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地方有关标准,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科普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载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市气象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