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798号公告的声明(2021)曲靖市0854号

2021-11-05 08:44: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声明人刘俊,于2021年10月18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动态上发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幸福巷(水电十四局曲靖分局)39幢第2层1-2-3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3GB00001F00390005,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06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并声明将该证书作废的公告,公告号为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798号。现本人刘俊因自身原因申请撤回上述遗失声明公告。

声明人:刘俊

2021年11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