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静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宁东路延长线瑞和新城瑞华苑66幢第4层1-403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静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集团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曲靖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丁艳芬、符泽林,丁艳芬、符泽林买卖转移给和晓娟、杜金波。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和晓娟、杜金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8935、201630893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和晓娟、杜金波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吴静玲,但义务人丁艳芬、符泽林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