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光阳、张鹤龄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麟瑞小区麟瑞园(区政府办)A-9幢第1层9-4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邓光阳、张鹤龄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售给张晋山、陈思云(隐名共有人),张晋山、陈思云买卖转移给邓光阳、张鹤龄,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邓光阳、张鹤龄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97494、共482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邓光阳、张鹤龄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晋山、陈思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