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792号

2021-10-09 17:07: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吉华、张荣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334号(麒麟区教育局)4幢第3层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吉华、张荣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现变更为: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出售给李吉华、陈川,李吉华、陈川离婚析产给李吉华,李吉华夫妻财产约定给李吉华、张荣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吉华、张荣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101611、201310161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吉华、张荣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川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08日